第二天,
剪发前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对峙险况我就害怕,仙女下凡脸先着地真的不好!我终于把头发给剪了,还挑染成了“金龟子”色。
顶着一头“金龟子”我清清爽爽地找到他租的那间房,刚打开门就和他来了个近距离对视,我才知道他的眼睛会说话:
啊!你来了!咦?你把头发剪了?你怎么把头发剪了?那么好看的长发,剪掉了多可惜呀!
我一拳把他擂到一边:干你鸟事?本宫都没伤心你伤心个鸟!说话间,我在他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运运嗓子:
被子叠得方方正正!
床单抹得平平整整!
挎包掐得菱菱角角!
鞋子放得乌七八糟!
我即兴作了一首诗来形容他室内的东西。其实诗有一点错处。鞋子是洗了所以看起来干一块湿一块的,并没有乌七八糟。而且鞋与脸盆规规矩矩得取成了一条线!我这样作是为了押韵,为了显出我的才气!但显出我的才气又有什么用?又打击不了他。他蹲下身来,把脏鞋往里送了送。我看看室内没有什么好讲的了,就往窗台上看。上面挂了好几件衣服,其中有一件绿色的军用大裤头,裆特别大,而且用来束腰的不是古老的松紧带,而是更古老的一条带子!我指着它假装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那是什么?拿下来让本宫瞧瞧。他脸又一下红到了脖子。嘴上喃喃到:不要了姗姗,那没什么好看的那个……我、我我刚好要去茅厕。他逃似地走了!
我笑骂:那叫洗手间,你个土包子!
我知道,他喜欢我!因为他纵容我。但是……我怎么会喜欢上他呢?一个不能给我温存、不能给我浪漫、不能给我衣食无忧的人。再说,他是个当兵的,就连厮守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这个最最起码最最现实的生活他都不能给我,我怎么会委屈自己像个黄连婆一样整天蹲在家里带孩子等他呢?我对他,以及他们当兵的来说,是绝缘体!我现在对他是没感觉但有兴趣,我很喜欢他带给我的那种安全感。就像我现在:肆无忌惮地躺在他床上而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铁块木条咯着我;随意扯开被子而不用担心有什么蟑螂虫子吓着我。我就躺在床上等他回来,他肯定是给我买零食早点去了。
手机响了,鬼子进村的调,是老妈打来的,假惺惺地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想跟谁,我当即骂:去你妈的,你们爱离不离,问我干吗?KAO!